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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hone商標年費3億美元 蘋果決心贏得訴訟

2007-01-15 10:14 出處:PConline 作者:wing 責任編輯:zhengzhihui

  蘋果公司可能要為網(wǎng)絡方面的巨人思科公司支付一筆價格不菲的商標費用。思科對蘋果公司發(fā)起了關(guān)于iPhone商標使用方面的訴訟,但蘋果方面對這場官司并不擔心,他們相信蘋果肯定能在這場訴訟中獲勝。

  周二,蘋果發(fā)布了音樂播放手機,使用了iPhone的名字。思科方面馬上作出了反應。思科公司在周三就對蘋果公司發(fā)起了關(guān)于iPhone名字的訴訟。有經(jīng)濟分析師表示,iPhone的銷售收入在2008年能達到65億美元,因此,商標許可證費用很有可能在每年1億3000萬到3億2500萬之間。那五年內(nèi),蘋果要為iPhone商標支付超過10億的費用。如果蘋果的新音樂手機一下就賣得紅火的話,費用還要加倍。分析師還指出,3億2500萬美元的罰款,占到了蘋果公司在2006年第一季度凈收入的15%以上。

  蘋果的音樂公共關(guān)系部門主管Natalie Kerris說,“我們認為,思科發(fā)起關(guān)于商標的訴訟簡直就是有病。目前,已經(jīng)有好幾個公司在他們的VOIP產(chǎn)品中使用iPhone的名字了,而且我們相信,思科在美國的商標注冊是最苛刻的”。

  iPhone這個名字已經(jīng)被注冊成Linsys(思科的一個部門)的商標了。在過去兩年中一直傳出蘋果公司為得到iPhone商標的使用許可,和思科進行談判的消息。當蘋果的首席執(zhí)行官Steve Jobs在周二的Macworld上發(fā)布了iPhone的時候,思科還沒有和蘋果簽下關(guān)于允許蘋果使用iPhone商標的合同。直到周一晚上,雙方還在進行關(guān)于商標許可證的談判。

  在上周二的Macworld上,Steve Jobs表示,他預期蘋果的新手機在2008年能占到市場1%的份額,也就是說能賣出1000萬部手機。然后每部手機價格在499美元到599美元之間。分析師認為,這等于蘋果能在2008年在這個新產(chǎn)品上得到6億5000萬美元的銷售收入。

  思科方面的代表John Noh說,思科愿意和蘋果共用商標。但是,John Noh同時表示,思科希望和蘋果公司達成協(xié)議,雙方能共享技術(shù)信息,這樣他們的產(chǎn)品能互相兼容。至于具體的細節(jié)問題,他沒有透露。

  蘋果公司方面則表示,他們是第一家把iPhone這個名字用在手機上的公司,即使思科要和他們打官司,他們還是十分有信心能在訴訟中獲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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